规范车位权属登记工作,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

发布时间:2018-10-27 17:22

       为配合不动产登记的实施,规范车位权属登记工作,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,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共和国物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大连市政府制定了《大连市停车位登记暂行办法》(大政办发〔2016〕89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
《办法》中规定,“在建筑规划范围内,经规划批准建设、界址明确、能够独立使用、已办理土地初始登记且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停车位” ,“可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,单独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,登记用途为停车位,使用年限标记土地出让年限,面积标记套内建筑面积。”

    为配合我市车位权属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,我公司对为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开发建设的“房产测绘综合业务管理平台”、“房产测绘成果管理系统”以及全市房产测绘公司使用的“房产面积测算软件系统”进行了必要的升级工作,解决了批量自动绘制车位,自动分摊计算等多项技术难题,使得此项工作能够如期、规范、高效、顺利的开展,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信誉与口碑。